公告通知
关于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联合申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
  • 来源: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 日期:2016-05-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征集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土标委[2016]3号),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为进一步推进防灾标准制修订工作,现联合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土木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符合“互联网+土木工程”主题;

  (二)土木工程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具有相应研究成果和工程应用实例;

  (三)对土木工程安全、环保具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经济效益;

  (四)已获得国家、行业科技与工程奖励;

  (五)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

  (六)国外先进标准的本土化。

  (七)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确认将不再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项目,可申请主动承接转化为学会标准。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具体可为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体系的生产、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维护、服务作出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申报单位提交标准草案。

  (二)项目申报文件包括盖章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一)联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

  (二)寄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四)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五)有标委会委员或其他行业专家推荐的,可附专家意见。

  (六)对于产品标准(术语符号、通用产品、试验方法等标准除外)及涉及专利的标准,学会将根据标准管理需要收取工作经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新主楼A1612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赵海

  电话:010-64517305  

  附件1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

  

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