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征集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土标委[2016]3号),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为进一步推进防灾标准制修订工作,现联合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土木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符合“互联网+土木工程”主题;
(二)土木工程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具有相应研究成果和工程应用实例;
(三)对土木工程安全、环保具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经济效益;
(四)已获得国家、行业科技与工程奖励;
(五)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
(六)国外先进标准的本土化。
(七)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确认将不再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项目,可申请主动承接转化为学会标准。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具体可为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体系的生产、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维护、服务作出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申报单位提交标准草案。
(二)项目申报文件包括盖章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一)联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
(二)寄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四)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五)有标委会委员或其他行业专家推荐的,可附专家意见。
(六)对于产品标准(术语符号、通用产品、试验方法等标准除外)及涉及专利的标准,学会将根据标准管理需要收取工作经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新主楼A1612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赵海
电话:010-64517305
附件1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申请表
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