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下设11个实体分实验室,由结构、抗震、地基、风洞、建材、防火、幕墙、环境、节能、新能源、机械装备等分实验室组成;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由本领域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重点实验室主任;成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作为重点实验室内部最高管理决策机构;设置学术委员会,作为重点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设置重点实验室综合办公室,作为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