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推动绿色建筑更快更好的发展,办好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以下简称“先锋奖”),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先锋奖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先锋奖的奖励对象为,具有自主科研能力、将绿色发展作为主攻目标、坚持创新、推动落实绿色建筑发展起到标杆作用的,包括从事有关绿色建筑科研、开发、设计、咨询、建造、运营和相关产品/建材制造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 先锋奖每年评选一次,共设十个获奖名额。已获得先锋奖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时间从获奖当年开始计算。
第五条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是先锋奖设奖单位,先锋奖为中国城市科学奖的组成部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建委)负责先锋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申报方式
第六条 申报先锋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地区)合法登记注册;(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有不良记录,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和影响力;(三)致力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成绩显著,在行业内起到先锋示范作用。设计、建造或开发的绿色建筑原则上以获得运营标识为主。(四)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负面影响。
第七条 先锋奖申报方式:(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经中国绿建委授权的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或协会提出申报;(二)如果所在地没有经中国绿建委授权的申报受理组织机构,可直接向中国绿建委提出申报。
第三章 申报 资料及申报程序
第八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申报表》纸质文件一式3份、电子版1份。(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本副本复印件各1份。(三)发展绿色建筑的业绩报告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文件一式3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业绩报告应依据《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评选标准》要求、按照实际情况编写,字数不应超过1万字,报告首页应附有800字的摘要。
第九条 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先锋奖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向有关地方机构或中国绿建委秘书处提交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地方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申报截止日期前整理、打包并统一提交至中国绿建委秘书处。
第四章 评奖
第十条 绿建委负责组织绿色建筑先锋奖的评审工作。评奖采取专家评审打分和网络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方式评选结果分别占总评分的80%和20%计算。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从绿建委专家库中产生,网络评分委托“能源世界――中国建筑节能网”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专家评审依据《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评选标准》,审查申报材料,通过讨论和评议,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分排序;网上评选依据《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评选标准》和申报单位介绍,通过网上投票评选;最后,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网上投票评选结果按比例进行整合计算,得出最终获奖名单。
第五章 公示与公布
第十三条 “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的评审结果在绿建委网站上(网址:www.chinagbc.org.cn )公示,公示期为10天。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署实名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中国绿建委秘书处在收到异议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报专家评审委员会复审。
第十六条 无异议或有异议已妥善解决的公示获奖名单经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审定后公布。
第六章 纪律
第十七条 先锋奖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 除非有不可抗拒的理由,评审专家一般须参加评审会议,不得委派代表出席或写出书面意见委托他人转达。
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销评审资格。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条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和中国绿建委向获得先锋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和证牌。
第二十一条 中国绿建委负责向“能源世界――中国建筑节能网”和其他专业媒体推介获奖单位,表彰荣誉。中国绿建委可根据获奖单位需要组织相关宣传活动,所需费用由获奖单位承担。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二: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评选标准
一、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15分)(一)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保障措施单位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特点突出)、专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与考核评价、资金投入等。(二)引导、激励员工参与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激励员工参与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措施,如强化理念、培训技能,鼓励创新等。
二、推动可持续发展近三年的主要业绩(70分)(一)开展绿色建筑工程实践(30分)设计、咨询、承包企业:绿色建筑工程实践,包括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和设计标识项目、绿色建筑示范或绿色施工示范项目的数量、建筑面积、投资金额、占总业务量的比例等。相关生产企业:绿色建筑相关建材、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二)开展绿色建筑科研(20分)。承担国家、行业、地方的绿色建筑科研项目,包括主要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科研经费来源、成果简要描述、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研发资金的投入,研发的技术、产品,申请的专利等。(三)编制绿色建筑相关标准(20)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可持续发展标准规范的编制和主要贡献。
企业相关标准的研发与标准
三、履行社会责任(15分)(一)在行业内展示、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最佳实践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研讨、推广、培训活动,在行业内的有较大影响力。(二)组织或参与有关公益活动,宣传普及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知识公益活动的主要内容及社会影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