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清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修订,现已完成《规范》送审稿。《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于2015年12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朱爱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博士到会并讲话。会议成立了以工程院院士缪昌文教授为主任委员,徐有邻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规范修订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标准技术内容的审查由正、副主任委员主持。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修订组对修订过程、主要技术内容以及重点审查内容等的汇报,对《规范》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修订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规范》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范》主要在以下方面对原规范进行了重要修订和改进:
1. 补充了混凝土结构使用阶段维护设计的内容:
2. 调整了不同环境作用等级下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规定;
3. 增加了不同种类钢筋的耐久性要求;
4. 增加了混凝土耐久性施工与防裂要求;
5. 增加了不同环境下结构耐久性构造和防腐蚀附加措施要求;
6. 增加了耐久性设计定量方法的原则与规定;
7. 修订了混凝土原材料要求与规定。
四、《规范》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1. 删除第3.6.2条;
2. 第3.1.2条增加耐久性再设计内容;
3. 将1.0.2条中条文说明中规范的不适用范围写入正文;
4. 条文说明文字要尽量做到简洁、明确。
其他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认为,《规范》修订组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国近年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并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规范》送审稿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操作适用性强,无重大遗留问题,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规范》送审稿审查,建议修订组按审查会议的要求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